若要說回這次公寓聯展策展的出發點,其實就是:很累。
在劇場藝術裡,我們常常會因為旁支的事情,而妥協了主幹的事情。比方說,我們一定要讓某個圖騰從舞台上方緩緩下降,才能表現出這個創作的核心思想。可是上面的空間好像不太夠耶,技術上沒有辦法執行喔……還是說我們從旁邊推進來?這樣感覺會不會就不對了?……那還是我們把這個意象縮小,讓演員拿在手上帶進來?……不行不行,他一定要從上面……小一點沒關係……真的沒關係嗎?導演覺得是大小比較重要還是位置比較重要?……
遇到這個情況的時候,就會覺得,很累。而當我看到它發生的時候,我就會在心裡默默地想兩個問題(或者是兩個答案)。
1. 如果這個意象非得要出現,概念才會完整,那打從一開始我們就知道我們的資源和能力為何,為什麼會發想這個概念?這樣的話,從一開始就是自欺欺人。
2. 也許這個原初概念根本沒有問題,而且還很棒,它根本就不會因為這個意象如何執行而有所損傷,或者說,這個意象根本不是核心概念所必然包含的,只是我們一時之間因為品味的緣故迷失在那個環節裡面,以為它很重要。
其實我是一個很喜歡偷懶的人。幾乎可以說是,很「講求」偷懶。但我指的並非不願意對工作負責任的偷懶,而是另一種類型的偷懶,一種我們幾乎可以稱之為「效率」的偷懶。如果能夠一開始多花一倍的腦力,來節省三倍的勞力,那麼,我願意且鼓勵這麼做。
「限制」是一種迫使人思考的方式。我們模仿了逗馬95的宣言,而訂定了自己的公寓創作規則:不能裝台、不能換景、不可以裝潢公寓……等等。這個模仿,並不是美學上對逗馬電影的模仿。而是期許自己如同他們一樣,在綁手綁腳的情況下,回歸到思考一個簡單明瞭的原初概念,而非迷失在無盡的想像空間。在無盡裡,看似無盡,但有的只是每個人腦的惰性,而「限制」能激發出非慣性的想像空間。
現在的再拒公寓,本身就是一個獨特的空間。它是住家,也是酒吧,也是劇團開會的工作場所。在這次的公寓聯展裡,它不會被幻化成一個更適合某些類型表演的異空間,所有的表演,都在「這裡」發生。
事情,就是「這樣」。
—公寓聯展2013策展人 蔣韜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