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9日 星期日

[報導]以劇場為家?不!以家為劇場

原文刊於8月號香港 a.m.post 雜誌

文/鴻鴻
滿身酒氣的父親進門,跑了一趟廁所,然後進廚房,聽不清在和妻子壓低聲音爭執些什麼。然後兩人穿過客廳正在寫功課的小孩,一起進了臥室,透過毛玻璃,這次可聽見兩人清楚的大吵。母親衝回廚房,父親也跟過去,把門拉上,緊接著傳來的是一陣杯碗摔碎的聲音。小孩在作業簿上開始畫變形金剛。片刻安靜之後,父母平和地走出來,溫柔地問小孩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宵夜。小孩不答。父母於是顧自出了門。

如果這是發生在舞台上的一齣戲,面對多數發生在場外的風暴,可能會嫌等待有點漫長。然而我們就和小孩一起坐在狹小的客廳當中。我們就像家裡的小孩,聽著大人的隱瞞與爆發,爭吵與和解,無由參與,卻備感壓力。再拒劇團這場在公寓裡的演出,一開始便將觀眾投置在「家」的主題上,拉入每個人都曾經歷的漩渦當中。

《居+ 北新路二段80號4樓》連演14天28場,每場卻只能容十名觀眾,如同「活體互動裝置展覽」。就像六、七0年代的美國、八0年代的台灣,在某人的公寓裡演戲,這是「環境劇場」的積極實踐。在劇場日益走向商業的時代,這樣不敷成本效益的演出,已經難得一見。然而,正是這樣的演出,讓我們得以重溫生活空間與演員的真實感。

從《奧瑞斯泰亞》、《哈姆雷特》到《玩偶之家》,從《竇娥冤》到《雷雨》,古今名劇每多聚焦於家庭問題。《居+》格局雖小、企圖不小,打穿第四面牆,領觀眾穿梭在狹小公寓的不同角落,六位創作者端出了五道家庭習題。不同的人物關係──親情、愛情、主僕、前後屋主,甚至連房子本身亦開口說話,梳理記憶。難免受到德國當代劇作玻透‧史特勞斯《時間與房間》的影響,《居+》卻訴諸這一代台灣更生動的情感經驗。

我最激賞藍貝芝編導演出的那段《無枝Nostalgia》,在公寓最狹小的一個儲藏室內,精簡呈現一名外籍佣人Anna的起居注。她操著東南亞口音,在角落用餐,爬進儲物櫃睡覺。櫃中用燈泡點綴得像一所教堂,上頭貼著家人的照片。藍貝芝巧妙地以「吃飯」破題──外佣無法與家人一道吃飯,但自己吃飯反而可以擺脫佣人身份,得享片刻自由。

雖然在真實空間演出,演員仍然瞬間轉換角色,化身綜藝節目主持人,要觀眾回答問題,好幫Anna完成去動物園看熊貓的心願。那些益智問答圍繞著外佣的生存權益與尊嚴問題,然而誰能答得出那些與切身無關的問題?例如基本工資為多少?佣人逃跑誰應受懲?外佣、同志、罪犯,何者不能捐血?等等。顯示多數觀眾對身邊外佣的生存處境,一無所知。

由於和佣人共處燠熱的窄室,觀眾更能感受到封閉空間的侷促,以及隨時被侵犯的心理暴力。例如門隨時可能無預警地被主人拉開。後來當Anna到隔壁房間照顧生病的「阿公」時,透過閃著紅燈的傳聲話筒,我們模糊感知到她在隔壁遭到性騷擾的情況,卻無能為力。如同父母爭吵的那一段,觀眾不只是旁觀者,更身歷其境地成了無助的小孩或佣人。比起有距離的劇場表演,更像電影鏡頭的近距窺伺,卻又比電影立體。以個體表達社會上普遍存在的處境,一間公寓實比大型劇場更有說服力得多。

另外幾段戲,包括男女情感的三段論法,有跨越兩個年代的親子關係,也有不同時空人物同時接到親人死訊的死亡奏鳴曲。這些段落都採取時間跳躍或並置策略,試圖將單一空間的表現幅度拓展到極致。還有一位創作者呈現的是家中的織品,包括地毯、椅墊、演員的服裝等,用靜態的物件呈現對於這群角色居家生活的詮釋。而燈光,沒有任何外加劇場燈,全都是現成的實物燈:日光燈、立燈、桌燈、冰箱內的燈光……等等,完全由演員在生活中自行操控,卻錯落營造出不同的氛圍。

這間公寓乃是劇團團長的家。他們其實是在遍尋適合的演出場地不果之後,才起意以劇團成員共築一個「家」。這臨時的家匯聚了每位成員不同的家庭背景與個人經歷,成了一個新家。演出的意義,也在於團員對「劇場」此一共同志業的重新定義。難怪整個作品的安靜與喧囂,是這麼不疾不徐地進行,有一種回顧的從容和儀式的靜定。

我發現策展人也在戲裡演出母親的角色。原來,飾演母親的演員在演出兩天後,因用藥過量,在睡眠中意外過世。緊接而來的演出,只好由對戲熟悉的唯一旁觀者──也就是策展人披掛上陣。劇組在這意外變故造成的強烈情感衝擊中,力持鎮定地演出了結尾的死亡主題。而我發現,節目單上當初那位演員的感言,寫的竟是「Home…a long Silence」。那大寫的Silence深深攫住了我。我以為,這麼動人的劇場,或許正是對殘酷現實的最好回應。

《居+公寓聯展》
演出時間:2009年7月12日
演出地點:台北縣新店市北新路二段80號4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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